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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銀行最遲八月實施

发表时间: 2009-05-18       來源:-       閱讀人數:152

食物銀行最遲八月實施

 

合資格者可擇四團體五服務點領取

    

【澳門日報】社工局已落實委託明愛、街總、工聯及婦聯共四個社團負責在全澳開設五個食物銀行服務點,向經局方審核合資格的申請者分發有關食物。局長葉炳權表示,局方正就食物採購進行招標工作,預計食物銀行可於七月推行,最遲可於八月落實。有需要的居民,可透過上述四個承辦社團、廿七個民間聯絡機構或直接到社工局各區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並可自行選擇到哪個區域的食物銀行服務站領取食物,毋須加入某一社團。

 

    葉炳權表示,局方已落實在本澳開設四個、在離島開設一個食物銀行服務點,分別由明愛、街總、工聯、婦聯共四個社會服務團體開展負責食物銀行計劃,其中工聯將負責包括離島在內的兩個服務點。

 

    社工局早前透露將透過推行食物銀行計劃,紓緩在局方經濟援助網絡以外、但有實際經濟困難及遇突發經濟困難的家庭和人士解決生活壓力,合資格的申請者將可獲發放每人每日約三十元的食物。

 

    葉炳權透露,除上述四個承辦社團外,局方亦已聯絡了廿七個民間機構,協助局方向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相應的協助服務,四個承辦社團的主要職能是協助局方派發申請表、分發食物及發動義工為行動不便或體弱的合資格人士送食物上門,而廿七個民間聯絡機構則主要協助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及個案轉介。

 

    葉炳權強調,需要食物銀行服務的居民,是不需要加入任何社團的,他們除可到上述相關團體索取申請表外,亦可直接到社工局各區的社會工作中心申請。申請者的資格由社工局負責審核,經局方批核的申請者,則可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到相應的食物銀行服務站領取食物,獲分發的食物將以罐頭、乾糧為主,當局亦會視特殊個案的需要,發予嬰兒奶粉或麥片等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