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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銀行改社局試行

发表时间: 2009-07-03       來源:澳門日報       閱讀人數:195

社會工作局擬於本月中推行“短期食物補助計劃”(下稱“計劃”),為面對突發性入不敷支的貧困人士,提供個人或家庭的短期性食物補助服務。但整項服務的申請、審批及食物發放工作,就由原來交由四家社團承辦的形式,改為由社工局統一處理。局長葉炳權解釋,這是因為經濟未如預期疲弱,市場物價亦回穩,預料使用服務人數將大減所致。“計劃”試行半年後再作檢討。

 

    物價回穩料使用者減

 

    社工局表示,特區政府為紓解基層居民對物價變動而推出的“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目前已進入最後的籌備階段,爭取在本月內推行(具體日期稍後公佈)。

 

    社工局的新聞稿表示,因應本澳整體經濟未如預期般疲弱,市場物價正逐步回穩,預料該服務的使用者人數將會大幅減少。故此,擬定以試行的方式,於社工局的四個社會服務中心內設置食物分發站,簡化申請及發放食物的流程手續。

 

    推出計劃半年試驗期

 

    葉炳權昨晚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表示,社工局早前與香港經營“食物銀行”的服務機構交流,發現當地申領食物的人數低於預期;經最新評估,預料本澳約五千至六千名有需要人士申領,低於過去預計的八千人次。因此,局方準備以半年的試驗期,推出是項計劃。試驗期過後,若有需要,將與民間團體商討合作,或考慮以競投方式進行。

 

    凡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且未納入社工局援助金網絡的低收入個人或家庭,同時為失業人士、新來澳人士(連續居住未滿十八個月)、露宿者、突變家庭或正輪候經濟援助的人士,可於“計劃”實施後,前往各區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申請手續,或將於社工局網站內下載申請表格。申請時必須提交個人或家庭成員資料,包括澳門居民身份證、收入證明、近期水 / 電費單、租單 / 供樓證明、失業證明、銀行存摺正本等。

 

    四社服中心分發便捷

 

    葉炳權強調,局方之前已與原來承辦的四家社團溝通,並得到社團的理解。發放模式雖有改變,但申請條件、發放的食物數量不變。合資格申請並被批核的人士,可於四個社服中心的設置食物分發站領取食物,程序較原來方式更便捷。局方亦節省約一百萬元的支出。

 

    社工局將向協助三類弱勢家庭申領特別津貼計劃的廿七家社會服務機構舉行講解會,希望通過社服機構把符合申領條件的個案轉介當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