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略過巡覽連結首頁 新聞詳細

食物銀行首日56宗申請

发表时间: 2009-07-29       來源:-       閱讀人數:236

社工局推出的“短期食物補助計劃”昨日開始接受申請,不少居民一早便到局方轄下五個社會工作中心輪籌辦理申請手續,有低收入及獨居長者認為現時物價高漲,該項服務對他們的生活有一定的幫助。截至昨日下午六時,局方共處理了五十六宗申請,累計查詢個案共有九十五宗。局方承諾交齊所需文件的合資格申請個案,最快可於三個工作天內審批。

 

    年補助食物十二星期

 

    由社工局主辦的“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為期一年,獲批核受惠者每次可獲食物補助最長期限為六星期,局方亦會因應個別情況予以續期一次,一年內最多可獲食物補助十二個星期。該項補助昨首日接受申請,上午九時半左右,已有不少居民到台山區的社會工作中心提出申請及查詢,兩名分別為六十八歲及七十四歲的獨居婆婆表示,退休後每月僅靠社保一千七百元養老金過活,市場物價高漲,令她們生活更加艱苦,期望食物補助計劃能“幫輕”她們。對於食物補助所提供的食物種類和份量,她們均表示接受,祇期望盡快獲得補助,以解生活之困。

 

    “短期食物補助計劃”對象為持有效澳門特區政府居民身份證,以澳門為常居地且未納入社工局援助金網絡的本澳低收入居民或家庭,包括失業人士、連續居澳未滿十八個月的新來澳人士、露宿者、遭逢突變家庭、正輪候救濟援助人士,或遭逢突變的援助金受益人及家團。申請人須親臨各區社會工作中心填寫申請表格,同時遞交個人或家庭成員包括澳門居民身份證、收入證明、近期水或電費單、租單或供樓證明、失業證明、銀行存摺等。雖有申請者表示手續並不繁複,但亦有申請者因表示無法出具收入證明被拒而懊惱。

 

    累計查詢個案九五宗

 

    有關計劃昨首日啟動,局方表示,各區社會工作中心首日的申請秩序大致暢順。現場所見,申請人需先取籌等候,然後由局方社工接見申請人即場評估狀況,交齊文件者更可即場選擇食物組合及分發地點。局方在收妥文件後翌日起三個工作天內作出審批回覆。截至昨日下午六時,局方共處理了五十六宗申請,接獲累計查詢個案共九十五宗。